20120513

很喜歡下雨天。

下雨天有很多有趣的人、事、物可以觀賞。

各式各樣的雨傘。(以前在英國還有各式各款傘子破的方法)

拿傘的方法,多少人分享一把雨傘,誰濕誰乾。

誰的時間昂貴,誰的時間比身上的西裝便宜。

街上的水流。會發覺每天經過的路原來不是平的,是凹的。

雨點的節奏,遠聽像不間斷的規律節拍,近聽是多層次的錯綜複雜。

下雨的時候,世界好像快要停頓,時間走得比平時緩慢。


下雨天,還可以借題發揮。

心裡的傷口,像老人家的風濕症,總在下雨天發難。






我沉醉在童話國太久了。現在抽身,換來的是遍體鱗傷的心靈。

但我寧可清醒淌血。

是個壞習慣,我就要把它戒掉。

再辛苦也要撐下去。因為真正愛我的人,不願看到我再沉淪下去。




我是愛他的。

但他不愛我。

20120512

想念

想念是很個人的行為。儘管要想念的時候必需要有個對象,可是被想念的人其實沒辦法得悉他什麼時候、在什麼地方、為什麼、被誰想念著。

想念不是自主的。要刻意去腦袋裡的資料夾中抽取的,叫記憶,叫回想。想念是要先發生,及後才能被分析、推敲、知道的。

猶如經濟學。經濟學與財經金融最大的分別,在於經濟學不會預測未來,只會用已有的理論解釋過去的社會、市場現象,個人、集體行為。

想念沒有分閒不閒著。閒著,可能比較容易想念一個人。可是,在最忙碌的時候,那個人仍然在你腦袋裡敲門,呼喚你過去看他一眼。這個人,是重要的。

想念的次數也是值得留意的。都說想念非自主的,那麼計算頻率便有意義多了。

不如以朋友作例子。有些朋友,總在說起兒時趣事時,忽然想念說他最近過得怎麼樣;有些朋友,在無聊的週末晚上,隨意上網時,才想念,才去社交網絡上傳送一則「最近好嗎?」;有些朋友,見面是有說不完的話題,列舉好朋友時總榜上有名。只是平時又不會特意聯絡,可能半個月想念一次吧;有些朋友,人生發生可以寫進日記的事時,會想念,會分享;有些朋友,自己一不開心,就會想念。

還有一種。明明沒有什麼特別的事,不斷回頭分析也找不出想念過程的共通點,但就總是想念。每天想念。不。是每...總是想念。

奇怪的是,想不通的想念,試著不去想,反而更想念。

這個時候,你知道這個人對自己而言有莫大的重要性。

然後。對,這有然後。然後,你開始比較。到你發現這根本沒得比,是個獨立的案子時,你開始害怕。

不。不是一句「是愛情」 就能解決的。因為那不純粹是愛情。愛情是勇往直前的。甚至於暗戀,也是勇往直前的。應該說,是期待未來所要發生的,對後續有盼望的。

如果是愛情,不就簡單多了嗎?現在你才知道,想念是理性的。

不是暗戀!這為何不是暗戀了?

這的確不是暗戀。因為暗戀是自己主導的。想念呢?你再討厭自己,再不想去想念一個人,街上一棵樹也可以觸發你那可惡的想念。

想念。

是你精密的腦袋想告訴你一件很重要的事。

可以是愛情。但腦袋不只是要跟你說「你愛他」 。是有更深一層的資訊要傳達。

因為想念是理性的。

想念,是在提醒你,有些事、有些話,有些什麼,是你遺忘了,是你忽略了,是你刻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。但那些有些,卻是重要的。

討厭的想念,理性又討厭的想念,要煩到你去搞清楚你一直在逃避的事情才肯罷休的想念。

想念。

我正在想念一個人。

20111026

我們,都寂寞

末日快到的時代,寂寞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血液濃稀度。

按下共通點,跑步機加速。
他和他,踩在同一塊磚頭上,只要還可以平衡,擁抱熱吻不至於濫情。

閃爍的屏幕前,螞蟻大到可以吃下人的頭顱。

灰色的顯微鏡下,高潮不斷,免費免責沒腦袋的自慰。

 愛上他吧,他完美。

恨他吧,他完美。

他跟他都一樣,瞳孔有白點,貼上春夢但又含蓄。
刻板中的寄托,不能給真實反應的。

傷口湧出綠色的泉水,灌溉那射出生命的致命快餐。

黑客在回憶裡搗亂,留下被撫摸的尷尬。

抓緊。
從終點倒著走,分岔路上有貓咪指著起點伸懶腰。

跪在地上看地圖的,被大象一腳壓死了。

蒙著雙眼,抱緊體溫,舔過七情六慾,美味的不願吐出來。

都不一樣;都一樣。

20110401

4 - 物極必反

中庸之道是多麼有智慧的態度。


態度。

生活態度,待人、處事的態度。


生物醫物科學教懂我的,就是人體是一堆化學作用。

而人的身體為了生存,無時無刻在保持一切平衡。

一切講求平衡。


你認為女性該有女性荷爾蒙,但太多的話是會死的。

並無誇張,死。

消化食物要胃酸,但太多會胃潰瘍。


喜歡吃的食物,食多少會厭惡呢?

這是折墜的資源錯配。

有多少人糧食不足時,你會吃一種食物吃到厭?

為生存,若只有麵包,就是每天吃麵包,也就是為了生存。

但當有很多選擇的時候,你才會敢去厭惡某一種食物。


你的身體是知道的:你到底有沒有「權利」去不再吃一種食物。

但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時,你的身體終會垮下,哪管生不生存的問題,因為所需的平衡再已恢複不來了。


人是多麼脆弱。

有想得到愛的時候,又有想與世隔絕的時候。

太多愛會令人害怕,害怕失去愛,害怕令愛自己的人失望,害怕有些愛會演變為令人苦惱的佔有。

想要有一點自處的時間,但怕被忘記,怕脫節。


也許人的一生,就是在尋找一個平衡點。

20110327

5 - 床

我不是一個太認床的人。

到處旅遊,有床褥有枕頭有被單,我就會倒頭大睡。

同樣,我都不大認枕頭的。可是沒有枕頭就麻煩多。

試過去露營,不能帶上枕頭。少了個東西枕在後腦,就是很辛苦。

這是毛巾、一疊衣服,或者背包所不能取代的。


被單的話,也不會認。可是我怕冷。

有些酒店不是有那種比窗簾比餐巾還要薄的一片白布來當被子嗎?雖然外面會蓋一層毛毛的被子類布料,而且我不會把最上面的床蓋拿掉。可是這樣的配搭,我的腳通常會冰冷非常,又不能用被子捲起身體,就是覺得很冷。

我很喜歡用被子把自己捲成一個蠶蛹,只有頭是外露的。

所以我覺得有些酒店把床蓋被子都夾好在床褥下,抽也抽不出來,煩得要命!已經累到不行,還要跟床角力,想要把被子都抽出來,真的自討苦吃!

雖然有捲被子的習慣,我不是一個需要獨自睡的人。

反而,我挺喜歡睡覺有個伴兒的。

當然,他不能,是絕。對。不。能打呼!!!

除此以外,最好不要搶被子。至於會動手動腳、踢來踢去的,我都可以,因為我都感受不來的了,睡得正酣嘛。

也最好會一覺睡到天亮的。因為我雖然睡到大昏迷的模式,但我同時對於同床的人的心跳和呼吸頻率非常敏感。若醒過來了,我都會半夢半醒地多關心,怕有什麼事嘛。

床是我家裡最乾淨的地方。

我是嚴禁還沒有洗澡的身體接近它的!洗澡的限期,看人吧,大概12個小時內一定要洗過澡且之後沒有嚴重流汗。

我是不准人穿著街外衫坐到我的床上的!!!我是會豪不客氣地趕客的!!!

而且其實我對於孖鋪的對象有嚴緊的選擇標準。硬著頭皮的不算,畢竟也有逼於無奈的時候,反正我是會感覺到舒服與否。

孖鋪的,都會在被窩裡、枕頭上,留下他的味道和他獨有身體的溫度。

你就當是費洛蒙的交換吧。不是每個人都會讓我自在地睡著。尤其是他走了以後的第一個晚上。

有些人的味道,我願意讓它慢慢散去。人走了,味道可以陪我久一點。

相反的,有些人的味道,我不把它先弄走,我的床就好像不再屬於我的了!被侵略了!要淪陷了!

床,是我睡覺的地方,是我發夢的地方,是我回歸到是小胚胎的感覺的地方。

床,是我的最後防線,也是我的底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