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0314

19 - 頭髮

頭髮絕對可以反映一個人的內心;髮型是一個人的赤裸面。


衣服可以換。衣服可以脫。衣服有季節之分,衣服是個設計。衣服是穿出來的。衣服畢竟不是皮膚。

化妝是色彩。化妝要卸掉。化妝有流行之分,化妝可以遮蓋與突顯。

紋身是表態。紋身是態度。紋身是皮膚的一部分,雷射掉的紋身有不能輕易磨滅的痕跡。紋身可以改,可是未能還原去最初。

飾物是點綴。飾物是品味的表現。飾物種類繁多,據稱可以配合任何環境、心情、人。飾物多與少,花與素,是要拿捏。


只有頭髮,是身體的一部分,可以塑形,可以用以表態,但同時不是不變的。

即是,一個人選擇以某一個髮型出現,是他真的一面。


因為留長的頭髮可以剪短,短髮可留長。

染髮、捲髮、燙負離子,都是可選的。

不。你說有些人不會指定要什麼髮型,任由髮型師決定。

可是頭髮不就是那麼自我的東西嗎?剪了,不喜歡,可改的時候可以立刻改。

還是不喜歡,可以回到家裡自己弄,可以找另外一個髮型師救亡。

再不喜歡,找頂帽子蓋著它,用髮泥塑成自己較順眼的樣子。

不然等它再長一點,立刻把它改掉。


一個人願意頂著一個髮型見人,就是口中不斷的說「不是我想這樣,太短了」這樣的「怨言」,他願意暫時停留在那個髮型,就出賣了他內心那小小的想突破的念頭。

又就是因為頭髮會長回來,就算「出錯」了,一個人會對著鏡子裡的自己說,不用怕,這是暫時的。

但見長了一點點,可以夾起來的時候,他仍然是舊樣子。或許他被髮型同化了,或許是平時看不見他內裡這一點點的態度。


不用狡辯了。

你說真是弄得不好,你說你真的是硬著頭皮想撐一個月以後立刻去改。

不。衣服出錯、化妝出錯、飾物出錯,你會立刻拿掉,改掉。

紋身錯了,一就改掉,二就死撐。

但頭髮,就是卡在這兩類東西之間。不可能像衣服一樣完全拿掉,但又不像紋身一樣拿不掉。


你又說:「一不小心讓那個阿伯弄了個冬菇頭,真的是硬著頭皮......」

你回家把它剃光呀!你回家把圓滾滾的地方修修呀!

你說你不敢。你說媽媽說好看,你說......


你就是想試試看可不可以做做這樣的人!

失敗了的話,頭髮又長出來的,又可以試另外一樣,又或是回歸本來的樣子。

你就是暗地裡好奇,你想試。


那就試呀!

不論如何,隨時把責任卸給誰都好呀。髮型師、上海店阿伯、媽媽、姑媽、朋友......


頭髮,是一個人暗暗告訴其他人,他其實可以是個如此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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